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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冠和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毅 先生 (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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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 |
成都冠和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面跟着小编来简单看一下:
为规范电子政务平台管理,减轻企业和社会不合理负担,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子政务平台是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窗口,应免费向企业、个人和社会开放,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电子政务平台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此前有类似行为的应立即停止。
二、各级行政机关、代行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利用电子政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需引入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电子认证服务经营或收取费用,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要求企业或个人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
三、各级行政机关、代行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通过电子政务平台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和办理有关业务,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8]44号)等有关规定,不得以技术维护费、服务费、电子介质成本费等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经营服务性费用。
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对本地区、本部门电子政务平台进行清理和规范,凡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应立即纠正。各级财政、价格、工业和信息化、审计部门要加强对电子政务平台的监督,对于违反本通知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行政责任。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财 政 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O一一年一月二十一日
以上就是成都冠和企业小编整理的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管理的通知。成都冠和会计公司提供成都工商代理注册,成都新公司注册代办(http://www.88836950.com/),营业执照办理,成都会计代理记账等业务,如有疑问,请电话询问:131985841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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